概述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澳大利亚最大的两个州新南威尔士州(
NSW
)与维多利亚州(
Victoria
)共同提
出了推行能源标识制度的建议,但直至
1986
年才开始实施强制性标识制度。
1992
年有
5
个州和
1
个领地同
意实施强制标识制度;
2000
年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强制标识制度。目前在澳大利亚全境内,电冰箱、冷冻
机、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单匹冷气机这
6
种产品都必须加贴强制性的能效标识,而对燃气热水器等
3
种使用煤气和天然气的产品实施自愿性的能效标识。
澳大利亚的能效标识(
Energy Rating Label
)制度也采用了类似欧盟
CE
标识的自我声明的方式,但企
业应向澳大利亚温室气体办公室注册其产品的能效信息。为了确保制造商所声明的能效资料的准确性,澳大
利亚政府实施政府(国家)检测计划:从零售渠道购买电器送到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如果检测结
果表明制造商进行虚假声明,将依据各州法律对其进行一系列制裁,并取消产品注册(取消产品的销售权)。
所以最初的检查测试费由政府承担,而任何为证实或推翻最初检测结果的后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澳大利亚政府为鼓励制造商不断提高产品能效,还专门设置了至高节能荣誉奖(
TESAW
),该奖是为了鼓
励市场上最高效率星等级产品一个荣誉制度。目前仅涉及电器类和燃气类产品,可以帮助消费者迅速确定市
场上最有效率的产品。此荣誉每年进行更新,为了符合
TESAW
奖,产品必须达到最小能源效率标准。制造商
也必须允诺其产品符合获得奖项规定的条件。
二、
能效标识申请程序
能源效率法规管理范围的产品在投放市场前必须取得登记注册并带标识方能销售,申请注册的产品符合
相关的最低标准要求。由政府主管机构接受申请,可以是向本州
/
特区的主管部门申请,也可以向其他州
/
特
区(
NSW
、
VIC
、
QUEENSLAND
、
SA
)的主管部门申请,所有州
/
特区都认可在其他州
/
特区注册的结果。
最低能效性能标准及要求
在澳大利亚市场上销售的属于能源效率管制目录内的产品,除了需要加贴能效标识之外,部分产品还必须
符合不断严格的最低能效性能标准(
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s,MEPS
)的要求,下面以电冰箱为
例做一简单介绍。
1.
电冰箱
MEPS
标准和要求
从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
,无论本国制造还是进口的电冰箱产品都要符合
AS/NZS 4474.2
的最低能效性能要
求(
MEPS
),耗电量试验按
AS/NZS 4474.1
。如今所提出的更为严格的要求基本与美国
US 2001
MEPS
标准要求
相一致。
2.
电冰箱分类组别
根据
MEPS
规定要求,将电冰箱按照功能分为
10
个组别,见表。
组别
|
对应产品特征
|
1
|
无低温间室自动除霜的冷藏箱
|
2
|
带或不带制冰室、手动化霜的冷藏箱
|
3
|
带短期或长期冷冻食品间室、手动除霜的冷藏箱
|
4
|
冷藏
/
冷冻箱,保鲜室自动化霜、冷冻室手动除霜(部分自动除霜)
|
5B
|
冷藏
/
冷冻箱,双间室自动除霜(无霜),冷冻箱在下部
|
5T
|
冷藏
/
冷冻箱,双间室自动除霜(无霜),非并排组合型(即冷冻箱在上部或下部的组合型)
|
5S
|
冷藏
/
冷冻箱,双间室自动除霜(无霜),并排组合型
|
6U
|
独立立式冷冻箱,手动除霜
|
6C
|
独立冷冻箱,各种除霜类型
|
7
|
独立立式冷冻箱,自动除霜(无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