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p, 欧盟在环保方面的最新指令。 (1)能耗产品(“Energy-using Products,简称EuP”):是指依靠能源输入(电力、石化及再生燃料)才能 操作,以及那些用来发动、运送及测量该能源的上市产品。这还包括单独耗能的部件成品(dependant part ),以及用电产品内的部件(incorporated part)。 (2)实施方法(“Implementation measures”)是指本指令所指的生态化设计规定方法。 (3)生命周期(“Life cycle”)是指一种EuP产品连续性的阶段,涵盖原料使用至最终处置阶段。 (4)生态档案(“Ecological profile”)是指一种记述说明(description),涵盖该EuP产品整个生 命周期阶段的投入与产出(如原料、排放及废弃物)。这些投入/产出在环境冲击角度而言最为显著,以及它 们的数量可以被计算。 (5)生态化设计规定(“Eco-design requirement”)是指任何一种关于EuP产品或它的设计在提升环 境绩效时的规定。 (6)一般生态化设计规定(“Generic eco-design requirement”)是指在生态档案中的任何一种生态 化设计规定,而这无须符合某种特定环境方面的需求。 (7)特定生态化设计规定(“Specific eco-design requirement”)是指一种EuP产品的某个环境方面 的可量化/可量测的生态化设计规定,如在使用时的耗能(以能源投入/绩效产出作为计算单位)。 如今业内盛行一句话,“追WEEE赶ROHS迎EUP”,在继WEEE、ROHS指令之后,又一项针对能耗的技术壁垒指令
———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即EUP指令) EuP指令2005年7月6日经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2005年7月22日在欧盟官方公告上正式公布、并于2007 年8月11日转化为各成员国的法律。 EuP指令是为了贯彻1997年欧盟签署的《阿姆斯特丹条约》中第6条和第95条,“环保要求必须纳入欧盟政策 中,以特别关注可持续性发展,并保证适用可行的环保标识要求的产品在欧盟内部的自由流动。” 同时,EuP指令所借鉴的理念还有考虑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影响的“完整产品政策”(IPP,Integrate Product Policy),以减少能源需求并提高能效。 EuP指令和其它欧盟指令一样,首先要求的是进口商或生产商在欧盟的代表通过自我约束、自我声明的方式, 声明符合EuP指令要求,并加贴CE标识。 欧盟出台该指令的目的在于通过制定一个具有连贯性的综合法律框架来规定耗能产品的环保设计要求,以便 达到下述目的: ● 确保耗能产品在欧盟范围之内自由流通; ● 提高这些产品的总体环境绩效,并据此保护环境; ● 保证能源供应安全并提高欧盟经济的竞争力; ● 维护行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欧盟认为,估计80%以上的与产品相关的环境影响因素是在产品设计阶段就已 确定。因此,尽早地将环境考虑因素整合到产品设计阶段是提高和改进产品环保性能的最为有效的方法。 EuP指令是一个框架性指令,并不是针对具体产品要求的指令。欧盟将按照这一指令中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制 定有关产品要求的指令,称作“实施措施(implementing measures)”。 EuP指令时间表 2003年8月1日:欧盟委员会公布EuP指令的提案 2003年9月:委员会将提案呈交能源理事会 2003年10月20日:欧盟议会工业委员会发表关于该草案的意见 2004年1月13日:能源理事会就草案摘要进行讨论 2004年1月29日: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决定被提议的修改意见的最终期限 2004年2月5日:委员会公布草案修订版本 2004年2月17日:采用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修改报告 2004年3月10日:欧洲议会全体讨论 2004年6月29日:与能源理事会达成行政协议 2005年3月: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内部讨论 2005年4月: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