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EUP指令出台了灯具产品实施细则,针对单端荧光灯、双端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以及用于以上产品的镇流器和光源提出了具体的生态化指标要求,细则在公布后第20天生效,一年后实施。
从此次细则的内容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针对的产品和要求更明确。先期研究报告中,欧盟将灯具分为办公照明和街道照明两个领域进行研究,并没有针对具体的产品,而此次出台的细则明确所针对的产品包括单端荧光灯、双端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以及用于以上产品的镇流器和光源,并且对于不同的产品提出了包括初始光效、光通维持率、显色指数等具体指标要求;二是具体指标要求较高。以双端荧光灯的初始光效指标为例,细则中所列出的指标比我国相应标准中的要求高了近50%,其它指标也与我国高端产品水平接近;三是提出了豁免条款和具体实施步骤。规定包括非白色光源、非通用光源在内的9类产品无需符合此细则要求,同时针对一年、三年、八年三个实施阶段分别提出指标要求,给生产厂商一个过渡期。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要及时跟踪欧盟出台的各项法规和指令,了解EUP指令的最新进展,对于指令中的要求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改进产品性能。据统计,现阶段市场中能符合细则要求的产品不到40%,因此大部分产品进行技术革新迫在眉睫;三是要有长远的目光,因为细则的实施分为一年、三年、八年三个阶段,三个阶段要求逐步提高,因此企业应尽量提高产品的性能,保证产品的持续竞争力。